华为平板 C7
曜石灰
  • 高度

    253.8 mm

    宽度

    165.3 mm

    厚度

    7.25 mm

     

    *实际尺寸依配置,制造工艺,测量方法的不同可能有所差异。

    重量

    约 485 克(含电池)

     

    *实际重量依配置、制造工艺、测量方法的不同可能有所差异。

  • 尺寸:

    10.95 英寸

    分辨率:

    WQXGA 2560 x 1600 像素,275 PPI

    色彩:

    1670 万色,DCI-P3 色域

    类型:

    TFT LCD(IPS)

    触摸屏:

    多点触控,最多支持 10 点触控

  • 芯片名称:

    高通骁龙™865

    CPU:

    八核,1 x Cortex-A77 Based 2.84 GHz + 3 x Cortex-A77 Based 2.4 GHz + 4 x Cortex-A55 Based 1.8 GHz

    GPU:

    Adreno 650 587 MHz

  • HarmonyOS 2

  • 运行内存:6 GB / 128 GB*

    1 TB microSD 存储卡**

     

    *可使用的内存容量小于此栏标明的数值,因为系统软件占用部分空间。

    **非标配,需另行购买。

  • 后置摄像头
    后置摄像头配置

    1300 万像素摄像头(f/1.8 光圈)

    后置闪光灯:

    后置单 LED 闪光灯

    对焦模式:

    支持自动对焦

    照片分辨率:

    最大可支持 4160 x 3120 像素*

    摄像分辨率:

    最大可支持 3840 x 2160 像素**

    后置拍摄功能:

    延时摄影、全景模式、水印、文档矫正、声控拍照、定时拍照、连拍

     

    *不同拍照模式的照片像素可能有差异,请以实际为准。

    **不同拍摄模式的视频像素可能有差异,请以实际为准。

    前置摄像头
    前置摄像头配置:

    800 万像素(f/2.0 光圈)

    对焦模式:

    固定焦距

    照片分辨率:

    最大可支持 3264 x 2448 像素*

    摄像分辨率:

    最大可支持 1920 x 1080 像素**

    前置拍摄功能:

    支持延时摄影、水印等拍摄模式;支持美肤等功能设置

     

    *不同拍照模式的照片像素可能有差异,请以实际为准。

    **不同拍摄模式的视频像素可能有差异,请以实际为准。

  • 7250 mAh(典型值)

     

    *电池额定容量为 7150 mAh。电池内置不可拆卸。

  • 标配充电器支持 10V/2.25A 输出

    平板支持最大 10V/2.25A 超级快充,兼容 9V/2A 或 5V/2A 充电。

  • WLAN:

    Wi-Fi 6,802.11 a/b/g/n/ac/ax,2 x 2 MIMO

    WLAN 频率:

    2.4 GHz 和 5 GHz

    蓝牙:

    Bluetooth 5.1,支持 BLE,支持 SBC、AAC,支持 LDAC 高清音频

    蓝牙文件传输:

    支持

    PC数据同步:

    支持(预置 Hisuite)

    OTG:

    支持(反向供电时最大输出电流 1A/5V)

    USB:

    Type-C

    支持 USB 3.0

     

    *USB 3.0 功能需搭配支持 USB 3.0 的数据线(非标配,需另行购买)使用。

    **标配数据线支持 USB 2.0。

    无线投屏:

    支持

  • 支持 GPS/Glonass/北斗/伽利略/QZSS

  • 环境光传感器

    指南针

    重力传感器

    陀螺仪

    霍尔传感器

  • 麦克风 x 4

     

  • 扬声器 x 4

  • 华为 Histen 7.0 音效, Harman/Kardon 调音

     

    音频文件格式:*.mp3、*.mp4、*.3gp、*.ogg、*.amr、*.aac、*.flac、*.wav、*.midi

  • 视频文件格式:*.3gp、*.mp4

  • 平板(内置电池)

    充电器

    Type-C 数据线

    取卡针

    快速指南

    保修卡

     

    *最终以实物为准。